信件主题: | 米女士-女性教职工产假问题咨询 | ||||
来信人: | 米女士 | 来信日期: | 2022年02月15日 | 来信编号: | SZXX202202160012 |
信件内容: | 我是事业单位的女教职工,我想咨询一下,产假撞上暑假,可以顺延吗?产假结束后可以申请哺乳假吗?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岚皋县:一、关于产假问题。根据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》: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,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,女职工参加孕前检查的,在法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产假十天。根据国家教委《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》,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,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;二、关于哺乳假问题。根据《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》: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,所在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国务院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。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保证哺乳时间并提供哺乳条件的,经单位与本人协商,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哺乳假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岚皋县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2年02月17日 | ||||
评价: |